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正文

关于第十三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2-08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关于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2022年将进行第十三届(2019年至2020年度)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特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1231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5.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7.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二、申报途径和要求

1.申报途径:项目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二级学院(部)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各单位收集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综一503)。

2.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或www.hbskw.com)。

3)实物材料申报要求:

a.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四份。双面打印装订,签署申请者承诺

b.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4份(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c.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4份。

d.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4)单位集中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5)仅完成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的,作放弃申报处理。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2022225日至2022311日;

2.提交实物材料:2022314日至2022316日。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227

 

Copyright © 201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