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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6-09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2021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提名采取学校遴选推荐、省教育厅提名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奖励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不符合提名要求的项目,不得向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对全省高校提名的项目进行优中选优,提名成果卓著的优秀项目报省科技厅。

二、提名申请程序

提名程序如下:校内申报—学校评审—推荐清单报教育厅、校内公示—网络填报—教育厅公示—纸质材料报教育厅。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向科研处提出申请(格式见附件1),纸质版送交综一50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7367896@qq.com,主题请注明“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申请+单位+申请人”;截止时间为69

学校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学校汇总提名清单上报省教育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统一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三、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86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 2019年度、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材料报送

1.公示无异议项目可于2021615日起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陆,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提名号和密码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报《提名书》、提交,并将相关纸质材料于620日前报学校科研处。

2.纸质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需另附2套科普作品。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电子邮箱:317367896@qq.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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