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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5栋619和10栋503、420寝室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5-04-15点击数:

 

为加强传媒艺术学院寝风建设,规范学生在校生活秩序,学院加强了对学生寝室违纪违规行为的管理。

宿舍号

寝室成员

违规情况

5619

李华文 陈博祥 王明阳

电煮锅

10503

潘欣语、杨宇婷、阚袁垚、梁美钰

电煮锅

10420

李超一、何思颖、宋昇昳、刘书妍

取暖器

在以上寝室检查出违规违纪情形,结合《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武汉晴川学院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经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办公室讨论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处理,希望以上同学端正态度,改掉错误问题。

请全体同学学习先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增强组织性、纪律性,维护寝室环境卫生安全。

特此决定!

传媒艺术学院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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