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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2栋354寝室院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2-05-12点击数:

为加强传媒艺术学院室风建设,规范学生在校生活秩序,学院加强了对学生寝室违纪违规行为的管理。以下同学:

楼栋号

年级

寝室号

姓名

2

2019

354

张庆祥

2

2019

354

尹文盛

2

2019

354

何伟

2

2019

354

张震宇








5月10日学校寝室大检查中,被检查出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锅等学校明文禁用的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经与当事学生谈话,以上学生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作了深刻反思。结合《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武汉晴川学院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经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办公室讨论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院内 严重警告 的处分(处分解除可以参照《武汉晴川学院学生手册》第六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希望以上同学端正态度,改掉错误问题。

请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增强组织性、纪律性,维护寝室环境卫生安全。

特此决定!

传媒艺术学院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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