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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等孙韶艺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0-12-22点击数:


武汉晴川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学工字[2020]004

关于给予等孙韶艺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规范教学秩序,学院加强了对学生上课纪律的管理。自2020年11月以来,以下同学:

姓名

性别

班级

孙韶艺

18广编3班

彭星博

18影制1班

邓智伟

18播音2班

王子能

18播音2班

刘志

18播音3班

杜研

18播音3班

赵岱恒

18播音3班

汤佳一

19广编1班

马子俊

19广编1班

李璐倩

19广编2班

黄诗艾

19广编2班

金禹辰

20广编1班

周超

20播音2班

曾灵彬

20影制1班

牛艺泽

20播音2班

程浩翔

20广编1

戴灵

20广编2班

欧阳希林

20影制1班

廖原

20影制1班

 

长期纪律观念淡薄,旷课情况严重,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为端正学风、严肃校纪校规,结合《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办公室讨论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理,希望以上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改掉错误问题。

请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增强组织性、纪律性。

特此决定!

传媒艺术学院

2020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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